江苏省姜堰市里华卫生院 马振杨
一、标准化的定义及其在医院管理中的实用价值
1983 年,我国在《标准技术基本术语》中对标准定义如下:标准是重复性事物或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部门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标准是为了取得国民经济的最佳效果,依据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经济技术活动中具有多样性、相关性特征的重复事物,以特定程序和特定形式颁发的统一规定,如条例、规程、制度等。可见,标准是衡量劳动效果优劣、效率高低、作业程序是否科学、服务行为是否规范、经济效益是否合理等客观事物的尺度。也可以说,没有标准就无法准确地判断事物,更无统一口径,也就没有比较的科学性了。
工业、商业、农业等行业都搞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卫生院工作当然也应该搞标准、实行标准化管理。而且美国已于 1918 年在全国医院协会的主持下推行了医院系统标准化活动。当时他们的目的主要是对医疗质量进行监督,提出了评价医疗质量的 10 项标准。实践证明,实行标准化管理对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与促进医疗质量的提高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后来,日本的医院也引用了美国的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国家在医院管理中、从建国初期就很重视标准建设问题。如曾由卫生部颁发过《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全国农村人民公社卫生院暂行条例》、《全国城市街道卫生院工作条例(试行草案)》、《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医院工作制度与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卫生技术人员职称及晋升条例》、《关于评定卫生技术管理干部技术职称的规定(试行草案)》等,其目的都是为了指导全国医院在方针政策、指导思想、办院基本要素等方面统一起来,改善管理方法,逐步实现标准化管理。卫生部也曾颁发过《各级医院业务建设规划的初步设想(1978-1985 年)》,其中曾提出了各级医院的技术标准、装备标准等。同时,中华医学会各分科学会在学术活动中也曾注意讨论制订了一些主要疾病的诊断标准、治疗原则以及疗效判定标准等。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还制订了《医疗护理技术操作常规》等,对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提出了标准。最近几年来,卫生部对临床医学检验工作又推行了质量控制管理,要求仪器量具标准化,试剂标准化、方法标准化。 2004 年 7 月,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征求《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乡镇医院建设标准》、《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文件(修改稿)意见的通知又发到各省、市。 2004 年 8 月卫生部出台新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这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办法的出台,都说明我们在标准化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而且也取得了不少经验。例如许多医院在整顿建设中都集中力量抓了病房设施规格化、全院工作制度化、技术操作规范化、日常业务程序化等工作,这些方面概括起来都是标准化建设的内容。实践证明,凡是在这方面抓成效的单位,无论在医院面貌或医疗质量等方面确实都出现了新气象。因此,许多医院管理工作者都谯到:标准化建设是整顿医院的基本内容,是科学管理医院的基本方法,更是医院现代化建设的基础。
二、实行标准化管理的意义及目的
目前医院管理的理论、原理、技术和手段繁多,而对我们现阶段基本的、实用的管理方法之一则是标准化管理。因为实行标准化管理,有以下现实意义:
1、有助于激励全院职工的自强精神,为在各自的岗位上达到标准,亦即为了“达标”,职工个人都能主动地加强自我管理。
2、有助于检查评比的尺度统一化。无论是个人之间、科室之间、院际之间的评比,按标准化程度进行衡量时,既简便又公平;既可自查也可被查。
3、有助于分类分级指导。各项目、各科室、各医院的“达标”进度及等级不可能完全一致,领导部门和管理工作者可以从各医院的实际情况出发,给予公正评价,有针对性地分类分级指导,克服一般化的管理方法。
4、有助于加速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标准化的范围越广,等级越高,表明其管理工作的有效性越大。因此可以说,抓标准化管理是扎扎实实的科学管理内容;同时也反映了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向上性以及朝着现代化前进的趋势。
三、卫生院标准化的基本原则
1、要贯彻以医疗工作为中心的原则。医院的结构复杂,专业多,层次多,而发挥功能的状态必须是以医疗工作为中心,有机配合,同步运行。因此,医院的各项标准,自然而然地要以适应医疗工作需要为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制订保障全院各分系统惯性运行的行政管理、后勤管理以及经济管理等各项制度、规定和指标。亦即高质量的医疗工作,必须在有效的行政、后勤、经济等工作保障之下才能实现。如果没有这个基本要素,医疗工作将不可能是高质量的。
2、要贯彻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原则。医院标准化的最终目的,在于提高医疗质量,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所以医院标准化的主体理所当然地是技术标准化。而医院的诊断、治疗、护理等技术不同于其他专业的技术,它不是以物质形态即产品形式反映其效果,是集中地反映在病人的医疗效果。因此,对与医疗效果相关的一切技术项目都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防止发生缺陷。所以制订单项技术标准十分重要,它是提高医疗质量的关键。
3、要贯彻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为了保障病人安全,满足病人要求,必须提高全院的工作质量。所以医院标准化要体现全面质量管理的原则,全院的每名职工、每个专业、每道工序都要纳入标准化活动,从而才能实现病人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目标。因此,医院的标准形式便不可能不是多种多样的,即在统一目标下,出于专业不同,标准形式也不能强求一律。
四、实行标准化管理的工作步骤
1、发动全院职工自我检查,自我评价。当前各级各类医院都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的标准化,如以《一甲医院建设标准》、《医院工作制度及医院工作人员职责》、《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等等为蓝本,结合具体条件都制订了本单位以岗位责任制为主的许多工作制度,以及各种技术操作规程等,成为本单位惯性运行的标准。当然各院之间、科室之间不可能都已达到了同级标准,仍有高低、优劣、全面与不全面的差异。因此各医院很有必要发动全院职工进行一次自我检查,自我评价。其方法,首先应与卫生部颁发的条例、制度、规定、要求进行对照,凡是全部或部分实现了的,即可称为全部或部分达到了部标准;如果仍未“达标”的,依次对本省、市卫生厅、局提出的制度、规定、要求进行对照,凡是全部或部分实现了也可称为全部或部分达到了厅、局标准。在技术方面也同样先与全国的标准进行对照,然后再与省、市级的标进行对照。如此即是对全院管理工作的一次群众性检查,同时,对全院工作的标准化程度也可评价了。这项工作就是当前实行标准化管理的第一步。
2、组织全院职工制订或修订标准。在对全院标准化有了评价后,对尚无标准可循,或认为操作水平较低的那些科室或那些工作,便应由有关负责同志立即着手制度或修订标准。制订或修订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在前面已经阐述的三条基本原则,并在此补充以以下几点:
(1) 要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学术团体制度的标准(包括条例、制度、规定、要求)为依据,并充分考虑本单位的具体条件,既不保守,也不冒进,而要一步一个脚印地向高标准升级。
(2) 要以保障平价利益为前提,充分运用简化、统一、协调、最优化的原理,以求制订或修订的标准具有先进性、实用性,有效地提高管理水平。
(3) 要从实际出发,先易后难,先定性后定量,逐渐完善。要注意保持协调一致,衔接配套。否则,标准化的科室或项目,将被非标准化的科室或项目所干扰,所以制订或修订标准时必须注意全面性,要全院并肩前进。
3、组织执行标准,实行标准化。医院应成立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标准化领导小组,以院长为首,吸收科室负责人参加,负责审议标准及研究标准化的重要事项。因此,由基层制订或修订的标准,应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议。审议同意后,由院长组织贯彻执行标准。对执行标准的注意事项:
(1) 要彻底地执行。各级、各类人员对标准都应十分重视,认真对待。标准就是规范,具有指令性,不执行标准就是违背医院工作规范,不服从医院集体协作的约束。因此,不能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一定要落实在行动上。
(2) 要全院统一行动。医院工作是一条“生产线”,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发现薄弱环节应该立即采取措施。只有统一行动才能保持相互适应,协调一致。
(3) 要保持相对稳定。标准一经贯彻执行就要保持相对稳定,除非有重大缺陷外,不能朝令夕改,一定要坚持执行一段时间,确有必要修订时,也应经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议定。
4、督促检查,分类指导。贯彻标准在标准化活动中是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所以对贯彻标准的实践,应适时地施以督促检查。其重点:
(1) 检查医院环境(包括室内、外)观察工作秩序,通过病人满意度调查表或走访等形式,调查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了解行政管理贯彻标准水平,它是医院管理的“窗口”和“基本建设”。
(2) 检查病历质量,分析医疗统计数据,了解医疗质量管理贯彻标准水平,它是医院标准化的核心。
(3) 分析经济活动指标,了解技术经济效益水平,判定经济管理贯彻标准情况。
(4) 检查污水污物处理情况,了解院内卫生工作标准。
(5) 调查急诊室工作,了解抢救重危病人标准。
(6) 调查夜间病房工作,了解医疗业务管理标准。
通过了解以上情况,才能评价全院或科室的全面质量管理标准,亦即医院或科室的标准化程度,从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以利于克服一般化的,或笼统的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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