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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报告

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在卫生部农村卫生工作会议上讲话摘要

 

  2006 年 4 月 17 日 至 18 日,卫生部在北京召开农村卫生工作会议,陈啸宏副部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在讲话中,回顾总结了“十五”期间农村卫生工作取得六个方面的重大成绩;深刻阐述了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小康社会的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强调要抓住机遇,振奋精神,突出重点,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 要求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推动农村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具体内容摘要如下:

  一、“十五”期间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

  “十五”时期是我国开始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并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直接领导下,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取得了明显进展,农民的健康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提出的宏伟目标和重大战略部署,使农村卫生工作面临着极好的发展机遇。 2002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规划了到 2010 年我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宏伟目标,并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建设队伍、完善管理、改革体制、健全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措施,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农村卫生工作的指南。

  “十五”期间,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紧紧抓住影响和制约农村卫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农村卫生工作取得了重大成绩。

  一是农村卫生工作领导力度加大。 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从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推进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采取积极措施逐步缓解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二是农村卫生的投入逐步加大,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 中央和地方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向农村卫生和公共卫生倾斜。各级财政用于农村卫生的投入总量有所增长,尤其是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农村卫生的力度明显加大。据卫生部卫生经济研究所对中国卫生总费用的测算,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农村卫生机构的投入在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分别为 176.04 亿元、 204.12 亿元、 230 亿元,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其中 2004 年和 2005 年中央财政共投入 40 亿元.建设和改造了中西部地区 10903 所乡镇卫生院、 265 个县医院、 99 个县妇幼保健机构和 57 个县中医院,中央补助地方卫生事业资金的 88% 用于农村卫生。

  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国务院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非常重视,从 2003 年起连续三年召开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明确了试点工作的基本政策和发展方向。截止到 2005 年底,试点县(市、区)达到 678 个,占全国总县数的 23.7% ,覆盖农业人口 2.36 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 26.67% ,参合人数达到 1.77 亿,占全国农业人口的 20.1% 。从总体来看,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试点县数由 2004 年底的 333 个增加到 2005 年底的 678 个,参合农民的就诊率和住院率有明显提高,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问题有所缓解,合作医疗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形成,

  2005 年 8 月 10 日 ,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 101 次常务会议,确定 2006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区)覆盖面扩大到 40% 左右, 2007 年扩大到 60 %左右,争取 2008 年在全国基本推行,确保 2010 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总体目标。从 2006 年开始,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补助标准在目前人均 10 元的基础上再增加 10 元,地方财政也相应提高补助标准,农民个人缴费暂不变。同时将中西部地区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市辖区和部分东部地区纳入中央财政补助范围,这进一步明确了合作医疗的性质和发展规划,确定了下一步试点工作的方针和有关政策。

  四是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在总结上个世纪 90 年代全面开展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经验的基础上, 2002 年卫生部等 7 部门印发了《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 200l-2010 年)》,提出了到 2010 年初级卫生保健应达到的主要发展目标。各地按照国家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本地区的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五是农村卫生体制和机制改革取得新进展。 各地从实际出发,全面深化《决定》提出的各项体制和机制性改革。一是大力推进乡镇卫生院改革与发展。目前全国 85 %的乡镇卫生院上划到县管理,同时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院长为重点,实行全员聘用制,深化卫生院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和激发卫生人员的积极性。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合理布局,努力实现在一个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益性卫生院。二是推进农村卫生服务的网络建设。明确农村县、乡、村三级卫生机构的功能定位,规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纵向合作,探索实行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六是农村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在中央财政的大力支持下,卫生部积极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 2005 年在中西部地区开展乡镇卫生院传染病主检医师、卫生院院长管理知识和乡村医生传染病基本知识的培训,同时对合作医疗试点县有关人员开展政策和技术培训,培训人数达到 5l 万, 2006 年培训人数将达到 50 万。 2005 年 4 月,卫生部、财政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启动了“ 万名 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选派城市医疗卫生人员对口支援县医院、县中医院和乡镇卫生院。

  二、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卫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出发,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决策。这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确定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关系到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农民的富裕,而且关系到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胡锦涛总书记深刻地指出: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出发,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全面、扎实地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落到实处,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第一,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和最重要的就是解决好包括卫生、教育和文化等在内的关乎民生的基本需求问题,使农民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发展农村卫生事业,逐步满足农民群众的基本健康需求,是政府的基本职责,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环节和必然要求。

  第二,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 建设小康社会是我我党从本世纪初到 2020 年的奋斗目标。目前,我国所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的小康。我国是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也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和重点都在农村,保证广大农民就近获得适宜的医疗卫生服务,逐步缓解农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必然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和迫切要求,和谐社会的基本前提在于社会各阶层、各群体的利益得到相互协调和发展,共同享受改革开放所创造的精神和物质成果,共同享受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温暖”。但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卫生事业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还依然存在较大的差距。农村居民占全国总人口近 70 %,却仅享有 20% 左右的卫生资源。在农村约有 3.2 亿农民面临饮水不安全,近 50% 的农户还没有用上卫生厕所,严重影响到农民的身体健康。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加大各级政府对农业和农村投入的力度,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这是新农村建设持续进行的根本保障。

  第四,发展农村卫生事业是实现农村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农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全面发展的浩大事业。加快发展农村卫生事业,为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提供了一个有效载体,有利于实施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有利于形成城乡互动、协调发展的长效机制,能够着力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增加和改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让公共服务更多地进入农村、惠及农民,为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进一步营造农村综合改革和全面发展的新环境。

  总的来看,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卫生面临十分重要的发展机遇。

  三、进一步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农村卫生工作,我们要认真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牢牢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机遇,顺势而上,深入贯彻落实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建立有利于农村卫生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推动农村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

  第一,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各地要按照 2005 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会议的要求,以利民为核心,便民为关键,认真总结经验,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政策,规范试点方案,加大力度,突破难点,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参加合作医疗,同时探索自愿参加的有效实现形式,建立稳定的筹资机制。要加强资金监管和审计,确保资金到位和安全。二是科学制定和调整补偿方案。在财政投入增加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合理的测算,使合作医疗基金利用最大化,同时要特别注意研究和探索门诊补偿的有效方法,不断提高农民的受益水平和扩大受益面,让参合农民普遍受益。三是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各地要加强与编制部门的沟通,努力保证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到位。继续开展人员培训,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四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和费用控制。要运用多种手段,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行为约束和费用控制。五是积极协调民政部门,完善医疗救助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水平,争取社会力量支持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研究探索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两项制度的互补,逐步解决贫困人口的看病就医问题。

  第二,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 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已经国务院审议并原则通过。“十一五”期间,国家财政投入 200 多亿元,对乡镇卫生院和部分县医院房屋和设备进行改造,这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农村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同步建设,进一步解决农民看病就医问题。一是要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同本地区的“十一五”总体规划和卫生事业专项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二是要将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与农村卫生体制、机制改革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整体规划,落实建设资金,加大投入和监管力度,严格资金使用,建立追踪问效机制。要加强村卫生室的投入和建设力度,努力确保一个村有一个卫生室。

  第三,加快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一是逐步建立稳定的财政保障机制。要研究制定农村公共卫生基本项目,抓紧完善相应的财政保障政策。根据乡镇卫生院基本功能和服务任务,合理确定乡镇卫生院收支标准,建立地方财政对卫生院经常性经费保障机制。在此基础上,要转变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二是明确乡镇卫生院公益性事业单位性质。每个乡镇要切实办好一所政府举办的公立卫生院,承担农村疾病预防控制、基本医疗、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工作,进一步明确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标准。三是健全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继续推进乡镇卫生院上划到县的管理体制改革,并研究完善有关的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农村三级卫生机构纵向合作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切实发挥县级卫生机构的“龙头”作用。四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的监管。研究制定符合农村特点的技术规范和收费标准,加强指导和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农民群众医疗安全。

  第四,大力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 要积极探索建立卫生人才招生、培养、使用和稳定的有效途径,形成一支适应农村需求的人才队伍。一是建立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制度。继续实施“ 万名 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组织城市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到县医院和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开展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等。二是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结合农村实际,完善农村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工资福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三是组织开展规范化的卫生技术人员岗位培训。继续争取国家财政给予专项投入,对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鼓励城市卫生机构对农村卫生机构进修人员给予减免进修费。四是加强对乡村医生的管理。认真执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严格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制度,新进入村卫生机构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继续开展对全国优秀乡村医生的评选表彰活动,加大宣传力度,激励更多的乡村医生爱岗敬业,服务农民,为农村基层卫生事业的发展作出新贡献。有条件的地方,要争取对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乡村医生给予财政补助,以切实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促进我国农村卫生发展的一个重要机遇期。我们必须开拓思路,扎实工作,积极有为,推动农村卫生事业迈出重大步伐,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初级卫生保健各项规划目标等方面取得更大进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贡献我们的聪明才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