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望江县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05~2010)经望江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
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的总体框架为“三级设置,二级指导”即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服务机构,县级医疗机构指导乡镇中心卫生院,乡镇中心卫生院指导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原则上一村设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根据规划后的村庄居民点分布情况下设若干个卫生服务室。同时,鼓励和支持民资或外资举办一定规模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及慢性病护理院等民营医疗机构。
新规划的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立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时代要求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县级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成为农村医疗、预防、保健的服务和培训指导中心。乡镇中心卫生院基本实现房屋、设备、技术及管理“四配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个体诊所以及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要达到相应标准。建立并巩固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为实现农村居民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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